各位代理商、广大患者: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,在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下,我公司对2010年1月23日至今生产的共24批次(批号为:100101、100701、100901、100902、100903、100904、101001、101002、101101、101102、101201、101202、110601、110701、110801、110802、110901、110902、110903、111001、111002、120101、120102、120301)的氨咖黄敏胶囊产品进行抽样,并送到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铬含量均小于百万分之一,低于《药典》限定百万分之二的指标,所有产品全部合格,可以放心服用。(后附氨咖黄敏胶囊铬含量检测汇总表及各批次检测报告) 特此公告。 |